循环经济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是从根本上解决传统发展模式中资源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消费模式,实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和富民强省的战略选择。
本规划根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5
38号)精神编制,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发展重点和主要措施,是指导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第一章规划背景
四川发展循环经济,对于在加快发展中,有效解决经济快速发展与资源约束和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五个统筹”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改善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建设长江上游绿色屏障,都具有重大而紧迫的意义。
“十一五”是四川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资源约束和生态环境压力也在加大。我省从总量看是资源大省,但人均占有量较低,且分布严重不均,同时环境污染、生态恶化有加重趋势。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依靠资源的高消耗去支撑经济快速增长,不仅资源难以为继,环境也将不堪重负。因此,走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和自然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是实现经济跨越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选择。
长期以来,我省科技与经济脱节较严重,科技成果产业化率较低,产品科技含量不高,资源消耗大,加工水平和附加值低。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把科技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不仅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发展新兴产业、优化经济结构、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的有力抓手,也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的重要切入点。
随着经济日趋全球化,国际竞争不断加剧,“绿色壁垒”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国家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还规定从产品的研发、生产、运输、使用等各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对我们的产业、产品和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发展循环经济,是我省参与国际竞争,突破“绿色壁垒”,提高经济运行效益和质量,提升自身形象,增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载体。
四川地处长江上游,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维持生物多样性功能区,也是全国生态建设的核心区和重点区,还是我国主要的生态脆弱地带之一。近年来四川在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方面取得了成效,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加上边治理、边破坏,全省每年仍有3
80万吨化学需氧量排入水体,近130万吨二氧化硫排入大气。因此,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减少废弃污染物排放,对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建设长江上游屏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第二节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
(一)组织基础。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建设工作,将其作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
2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5〕38号)提出了全国和全省循环经济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初步形成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思路与工作基础。国家《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已经发布。攀钢集团公司、宜宾天原化工公司、宜宾五粮液集团公司、泸州西部化工城分别被列入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试点园区。全省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市、县(市、区)、园区和企业也已确定。(二)经济基础。“十五”期间,全省经济快速发展,GDP
11.2%,2005年,全省GDP达到7385.1亿元,人均GDP9060元,一般预算总收入83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79.5亿元,经济基础和公共财政实力增强,发展循环经济具有相对坚实的资金保障。“十五”期间,我省建成基础设施项目共295项,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6万亿元。交通、电力等瓶颈制约得到有效缓解。由于四川的资源禀赋条件,形成以资源开发、资源性产品生产和加工为主的区域经济,围绕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产业间的生产“原料”和排放的“废物”的相互关系比较紧密。四川有比较雄厚的工业基础,有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产业链条初步形成,这为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提供了基础。(三)实践基础。近年来,四川工业领域在推动资源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以及开展ISO14000
体系认证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资源利用效率得到较大提高,企业生产清洁环保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城镇废物减量化及资源回收利用水平逐步提高。在农业领域,以生态农业建设为核心,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发展立体农业,大力推进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能源改造,鼓励开展绿色农业、无公害农业、有机农业的认证与管理,农村发展循环经济有了良好的群众基础。我省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能源转换技术已经成熟或基本成熟,对秸秆降解产沼气技术工艺掌握和生物柴油的研究等循环经济技术走在全国的前列。
(四)社会基础。随着全省经济的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也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改善,群众节约意识、环境意识日益加强。消费者对于“绿色消费”、“环保标准”等的认识逐渐加深,对产品和消费的绿色与环保方面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氛围正在形成,这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社会基础。
(一)对发展循环经济认识不足。一是公众对我省资源环境约束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对国际上可持续发展的动态了解不够,缺乏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部分企业急功近利思想突出,将近期利益与长期可持续发展对立起来,行为严重短期化。三是一些地方在发展经济上还习惯于搞“短、平、快”,没有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来抓。四是一些职能部门责任意识不强,畏难情绪明显,对于本部门在推进发展循环经济的角色和定位不很清晰,还没有真正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职责。
(二)企业规模小,企业间“各自为战”,加大了发展循环经济的难度。四川目前企业规模相对较小,资源利用率以及废物的资源化程度低,污染监控成本较高,技术推广成本也较高,直接融资渠道少,不具有循环经济规模化能力。而全省大中型国有企业长期以来由于分别隶属于中央和地方,或者隶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相互之间沟通产品和废物排放的信息渠道不经常、不畅通,在技术、工艺上协作也不够。此外,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的指导也是“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协调统一全方位为企业服务的局面,也是造成企业之间难以步调一致的重要因素。
(三)产业结构“二三一”型和重型化。四川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的阶段,是典型的“二三一”型产业结构,2005
20.2∶41.6∶38.2。在工业内部,又呈现重型化的特征,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中,轻、重工业增加值之比为31.9∶68.1。工业以资源型产业为主,产业链条较短,加工程度和附加值较低,资源消耗较大,废弃物排放较多,环境污染较重。全省面临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加速培育新兴产业双重任务,一、二、三产业内部各行业呈断裂型、单线式发展,产业链还没有在更广泛的程度上实现拓展与延伸,没有形成有机联系的良性循环圈。(四)市场体系和监管机制尚不健全。适合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市场机制应包括资源、环境要素的定价和有偿使用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消费者责任制度、政府责任制度等等。我省市场体系和监管机制尚不健全,存在着市场行为不规范、产品生产加工标准化程度不高、法治不健全、监督管理缺位、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等问题。
(五)宏观经济调控手段与循环经济发展之间缺乏一致性。从宏观上看,循环经济法尚未出台,同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也没有真正确立,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资源政策、环境政策之间缺乏配套连接和协调以及科学明确规范的规定。企业节约资源或重复利用废物往往高于排污成本,缺乏内在的动力开展循环经济工作。从我省情况看,也缺乏比较完善的配套措施来全面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六)发展循环经济的投融资体系不健全。发展循环经济对资金的巨大需求与资金投入缺口大之间的矛盾突出。多元化、多形式的投融资机制还不健全,特别是社会资金对循环经济的投入严重不足,来自中央、省、市(州)、县(市、区)
(七)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不够。对发展循环经济所需要的技术研发投入不足,对现有科研人员在发展循环经济上的积极性调动不够,各产业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协调、相互配套的关键技术研发严重滞后,成为制约全省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的“瓶颈”。
在“十一五”期间,四川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进现代化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统一起来,将发展循环经济与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相结合,与实施工业强省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相结合,与发展现代服务业相结合,与建设生态四川相结合。坚持规划引导、面向市场、依靠科技、节约优先、深度开发、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清洁发展的方针,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实行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市场运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具有四川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之路,实现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再利用——在产品设计和生产时充分考虑延长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时间,使制造产品和包装容器能以初始的形式被反复使用,或在基本不改变废旧物品物理形态和结构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废物。再利用同时强调过程控制和末端控制。
资源化——把废弃物再次变成资源以减少最终处理量,通过物理和化学过程,使生产出来的物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的废弃物转化为新的可以利用的经济资源,并投入生产和消费过程。
循环经济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企业、政府、社会公众等方方面面,政府应当做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健全循环经济的法治体系、做好宏观调控工作;企业要在“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循环”三个环节上实现“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公众要强化节约意识,树立合理消费的社会消费观念,努力培育节约型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坚持市场运作,实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污染),谁恢复(治理)”,“谁投资,谁受益”。
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科技创新体制和制度创新体系,形成富有活力的创新体系和激励创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环境。多管齐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一方面,要通过循环经济试点,实行重点突破,发挥试点对象的表率和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又要从全省三次产业,从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利用各环节,从城镇和农村,逐步地、全面地推进循环经济进程。
6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循环经济试点城市、80个试点县(市、区)、100个试点工业(农业)园区,培育200家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典型企业,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废物明显减少,绿色消费进一步兴起,初步形成循环经济体系框架。二、具体指标
坚持“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和“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突出资源开采、资源消耗、废弃物产生、再生资源利用和社会消费五个环节。
倡导节约型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建设模式,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推进战略、规划和项目环评,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