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重点支持重点基础材料、先进电子材料、结构与功能材料等领域
科技部等5部门印发《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提到国家科技计划突出支持关键核心技术中的重大科学问题。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对关键核心技术中的重大科学问题给予长期支持。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网络协同制造、3D打印和激光制造、重点基础材料、先进电子材料、结构与功能材料、制造技术与关键部件、云计算和大数据、高性能计算、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地球观测与导航、光电子器件及集成、生物育种、高端医疗器械、集成电路和微波器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等重大领域,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促进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生产方式的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变革
建材工业(含无机非金属材料)是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必不可少的支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行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防军工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为促进建材工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促进建材工业转方式、调结构、增动力,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计划。本计划中指出,针对建材细分行业特点,以矿山开采、原料制备、破碎粉磨、窑炉控制、物流仓储、在线检测等关键环节为重点,提炼形成若干套具有智能感知、自动执行、深度学习、智能决策、密码防护等功能的智能化、数字化、集成化系统解决方案,促进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生产方式的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变革。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
《规划》提出,到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推动原料药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产业结构更加合理,采用绿色工艺生产的原料药比重进一步提高,高端特色原料药市场份额显著提升;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原料药基本实现园区化生产,打造一批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技术水平有效提升,突破20项以上绿色关键共性技术,基本实现行业绿色生产技术替代;绿色标准不断完善,建立原料药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管理标准评价体系,发挥优势企业绿色发展引领作用;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用水量以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逐步下降。
我国首部资源税法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规范资源税征收管理,也于9月1日实施。此外,根据资源税法授权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审议通过了本地区应税资源的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减免税具体办法。业内专家表示,这标志着我国绿色税制和税收法定再迈出坚实一步,在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的基础上,资源税在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功能将得到增强。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提高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2020年3月20日起(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包括“已加工板岩及板岩制品”等多个税则号的非金属矿相关制品在内,共有1084个税则号的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将极大提振广大出口企业的信心,增强企业竞争力,更加积极的拓展海外市场。
本次修订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增加56条,修改40条;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增加69 条,修改36条。主要修订内容:一是进一步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原材料、零部件、终端产品制造等条目。二是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研发设计、商务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等条目。三是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
为有效遏制玻璃纤维行业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玻璃纤维行业规范条件》。《规范条件》从建设布局、工艺技术与装备、产品质量与技术创新、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玻璃纤维行业进行了规范。《规范条件》指出,项目建设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禁止新建和扩建限制类项目,依法彻底淘汰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生产工艺与装备,鼓励发展高强、高模量、耐碱、低介电、高硅氧、可降解、异形截面、复合纤维(玻璃纤维与热塑性树脂复合)等高性能及特种玻璃纤维。
为保护性开发和高效利用石墨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创新,保护生态环境,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规范条件。本规范条件中石墨是指:晶质石墨(也称鳞片石墨)、隐晶质石墨(也称微晶石墨、土状石墨)采选产品,以及高纯石墨、可膨胀石墨、柔性石墨、球形石墨等加工产品。本规范条件适用于石墨采选及加工企业。本规范条件是鼓励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该意见中明确指出,围绕保障大飞机、微电子制造、深海采矿等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快在光刻胶、高纯靶材、高温合金、高性能纤维材料、高强高导耐热材料、耐腐蚀材料、大尺寸硅片、电子封装材料等领域实现突破。实施新材料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升稀土、钒钛、钨钼、锂、铷铯、石墨等特色资源在开采、冶炼、深加工等环节的技术水平,加快拓展石墨烯纳米材料等在光电子、航空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应用。
2020年2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当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项迫切任务是稳就业。稳就业就必须稳企业。会议确定,一是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不作逾期处理。实施上述政策,充分考虑了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等情况,可以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资讯来源: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新华社、央视、经济日报、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经济参考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