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本公司所处行业属医药制造业(C27),产品主要治疗领域为心脑血管和代谢类疾病等慢病,公司业务还涉及工业大麻种植、大健康产品等。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生活方式的变化,医药医疗领域供给侧改革持续深化,人民健康意识提高,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医药需求。同时,由于医疗保健支出与年龄呈正相关性,在老龄化趋势加剧的情况下,药品需求始终具备刚性特征。根据国家卫健委预测,预计“十四五”时期,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2035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4.2亿左右,占比将超过30%。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预计将带来心脑血管和代谢类等慢病用药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容。
在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背景下,医保控费仍是当前医药行业政策主基调。近年以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持续扩大,药品审评体系不断健全与优化,医保谈判主旋律已变为支持创新药,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常态化并加快新药商业化进程,推动医药产业向创新驱动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整个医药产业链优胜劣汰和产业规模集中的过程,既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机会,也给公司的经营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40多项国内、外发明专利,1项化学1.1类创新药已获得临床试验批准,为《中国药典》灯盏花素及注射用灯盏花素标准起草单位,多次承担国家级和云南省级重大新药创制、国家中药标准化和产业振兴专项项目并成功结题,近年来获评“中华民族医药优秀品牌企业”、“中国中药企业百强榜”、“中国医药工业百强系列榜单”、“云南省非公企业百强”等荣誉,主打品牌“龙津”被认定为云南省著名商标。
报告期内,国家药监部门持续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强化委托生产的质量管理与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的管理工作,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
2023年1月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全面加强中药全产业链质量管理、全过程审评审批加速,重视中药上市后管理,提升中药标准管理水平,加大中药安全监管力度,推进中药监管全球化合作。
2023年 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发挥中医药在老年人慢性病、重大疑难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和优势,增加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模式,建成老年医学中医药高地。
2023年3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到13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该通知主要体现了两点:一是明确了省级集采品种和国家集采品种同样具有集采品种的属性和地位,二是对各省集采品种数量做出了明确要求,在此文件的要求下,2023年各省级集采项目配合国家集采如火如荼的开展,公司品种的部分非集采区域也逐步在完成向集采销售单价的过渡,注射用灯盏花素的非集采价格面临了很大的挑战,同时集采身份带来的优势由于尚在过渡期并没有很好的体现。
2023年7月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的管理工作,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
2023年7月2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了检查程序和检查结果的处理等有关事项。
2023年 8月,国家医保局出台了《关于落实信息互联互通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 (医保办函[2023]67号),要求打破地区间信息壁垒、数据孤岛、推动各地挂网药品价格信息互联互通。截止到12月底,除个别省份国家招采子平台系统尚未打通以外,全国招采平台均实现互联互通,集采价格以及非集采价格都实现了公开量化,该政策在促性价格信息透明的同时,也影响了各省挂网政策以及药品价格政策从地方化到统一化的过程,公司其他品种在挂网时的整体时间周期被拉长。
2023年 9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范药品经营和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活动,压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质量主体责任。
2023年10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进一步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严格委托生产的许可管理,强化委托生产的质量管理与监督管理。
在化妆品注册及备案监督管理方面,国家药监局实施了《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关于优化普通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等政策。企业在开展化妆品注册及备案时,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优化部分普通化妆品的备案检验管理措施,明确需要提供的原料的安全相关信息;同时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包装标签等进行了规范,产品功效宣称需要提供依据,标签文字需统一规范,包装要求有法可依。
在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方面,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强化化妆品网络经营的监管工作,规范网络经营行为,保障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公司大健康日化产品核心经营渠道是电商渠道,随着新政策的落实,公司所经营产品的安全性、功效宣称、标签信息、功效依据等规范更加严格,并对相应业务员工开展法律法规考核培训。
在化妆品质量监管上,国家药监局2023年发布了《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政策,对产品的放行管理及质量安全关键岗位做出了明确要求,充分落实了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化妆品生产工厂和委托方的权责划分。
公司自1996年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现代中成药及高端化学仿制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致力于供应疗效确切、质量可控、消费者可负担的药品,成为以创新引领、研发驱动的慢病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者。近年来,公司还先后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创新药研发、高端化学仿制药研发、工业大麻种植、大健康日化产品等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中成药和化学仿制药,代表性产品包括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注射用降纤酶、注射用比伐芦定、七味糖脉舒胶囊、注射用生长抑素等药品,剂型包括针剂和口服胶囊剂,主要用于心脑血管类、内分泌类疾病的治疗;公司在研产品亦为聚焦于前述治疗领域的高端化学仿制药和创新药,剂型以口服固体制剂为主。
公司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秉承“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管理方针,按照药品GMP的规范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在药品研发环节,公司采取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的模式;生产和采购环节,公司执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生产模式,建立了以质量体系为中心的GMP六大管理体系,推行精益生产管理体系;产品销售坚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学术推广为核心,采取“深度分销运营服务+专业化学术推广”的模式,销售渠道已覆盖全国数千家医疗机构。
(二)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业绩变化是否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核心产品注射用灯盏花素和注射用降纤酶已实现从原料到制剂生产的全产业链布局,质量标准和安全性不断提升,多年来连续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公司长期围绕核心产品注射用灯盏花素进行深入研究,掌握了近20项相关原料、制剂的发明专利,并持续投入资源进行上市后临床研究和二次开发。
产品结构单一是公司多年来面临的短板,除注射用灯盏花素外,报告期内已上市的化学仿制药产品收入规模较小。公司一直通过研发和对外投资致力于业务增长,但药品研发周期长,短时间产品线难以迅速增加,且对外投资取得收益不确定性大、风险控制难度大,并未对公司产品结构带来改观,公司盈利能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仍然较弱。
与竞品相比,注射用灯盏花素受到处方和医保支付限制,临床应用范围远远小于药品说明书核定的范围,且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无法使用医保支付,可使用的医疗机构和科室减少。
连续进入国家医保目录有助维持注射用灯盏花素的准入优势,辅以成熟的推广销售模式,有利于实现公司核心产品在终端医疗机构及重点科室的覆盖,公司还通过上市后研究收集临床证据,以二次开发、循证医学研究夯实临床价值,产品安全性、有效性被广泛认可,形成公司产品多年来稳定销售的基础条件;集采降价后,公司及时转变推广思路、灵活运用营销方法,通过区域销售策略调整,奖励新上市品种在民营医院的增量开发,尽可能减少核心产品销量下滑的影响。2023年,医药行业受经济下行、行业政策、其他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整体收入和利润增速空间受到挤压,医药制造行业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205.70亿元,同比下降3.7%,实现利润总额3,473亿元,同比下降15.1%。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趋势与行业保持一致,因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执行,非集采省份逐步执行集采价格联动政策,以及医保支付限制、医院处方限制和市场环境变动等不利因素持续影响,同时注射用灯盏花素参与集中带量采购降价67%,实际执行采购量也低于预期,以致公司业绩下滑趋势并未被改变。
公司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制剂生产线,并对相关设备及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荣获国际制药工程协会(ISPE)“最佳工艺革新奖”。公司秉承“匠心”制造精神,长期以来对植物提取和药品制造工艺深入探索,将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系统与生产线深度融合,主要产品已实现原料制剂一体化,对从原料到制剂的全产业链进行精准质量控制并建立全周期质量风险管控体系,依托原料制剂一体化优势,打造“高品质、高效率、低成本、低能耗”的医药行业智能制造标杆,实现了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高度统一,建立了以GMP标准智能工厂为载体,以关键制造环节智能化为核心,以数据互联为支撑的现代化医药制造中心。随着药品MAH制度的细化执行,医药制造中心的专业化地位将日渐重要,公司具备承接医药CMO制造能力并已承接外部客户业务,在先进制造领域的优势将逐步显现。
公司长期聚焦心脑血管及代谢类疾病等慢病治疗药物研发,本着纯粹、求真、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研发理念,构建高端化学仿制药与创新药相结合的研发体系,已形成约60种产品梯队的化学仿制药开发后备资源库,致力于研发出疗效确切、临床急需的高质量药品。
公司以“仿创并举、内修外引”的研发策略,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级多肽药物研发企业科技创新中心、高端化学仿制药研发平台、创新药研发平台,巩固多肽药物研发平台的区域领先优势,引入全球先进技术及团队,与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保持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实现多元平台构建,分散研发风险、提高研发效率。公司先后承担了“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项目2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中药标准化项目1项,近年来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20%,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超过20%,有力地支持了公司的战略升级转型及可持续发展。
公司主导产品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是灯盏花乙素的单体成分制剂,其纯度超过98%,拥有近20项发明专利,完全能够按照化学药标准来衡量,是国内一直探讨的中西医结合方法及理论的典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