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购买理财产品5,000.00万元(含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渤海银行【WBS233095】结构性存款、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滚动开放型14天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渤海银行【WBS233095】结构性存款理财期限为92天;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滚动开放型14天产品理财期限每14天为一个投资周期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操作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6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6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5,653,16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10,346,836.79元。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45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投资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具体操作部门将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理财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渤海银行【WBS233095】结构性存款、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滚动开放型14天产品的资金投向为银行理财资金池。
(四)本次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投资金额为5,000.00万元,投资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1、渤海银行【WBS233096】结构性存款的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9668);
2、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滚动开放型14天产品的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00001);
上述受托方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2023年0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52,507.44万元(含所有未到期理财),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总金额21,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5,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98%。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选择保本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浮动收益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23年8月18日起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赎回日可晚于授权期截止日,且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操作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的相关决策程序、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5,000.00万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