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复旦张江”)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章程备案、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拟修订《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工作细则》《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信息披露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其中,《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投资者可于2022年3月29日(周二)至4月6日(周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1、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7日(周四)下午14:00-15: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就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2年3月29日(周二)至4月6日(周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特此发布本集团2021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简称「ESG报告」),从环境和社会两大范畴,向利益相关方介绍本集团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理念和实践。
ESG报告的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简称「本汇报期」),涵盖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报告中的关键绩效指标披露涵盖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复旦张江」)、泰州复旦张江药业有限公司(简称「泰州复旦张江」)和上海溯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溯源」)。
与整合在《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报》内发布的《ESG报告》相比,本报告无重大报告范围调整。
ESG报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27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编写。本ESG报告符合「重要性」、「量化」和「一致性」的报告原则,对于如何遵守「重要性」、「量化」和「一致性」报告原则的描述如下:
●「重要性」:本集团通过利益相关方参与及重要性评估,确定重要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利益相关方沟通和实质性评估过程和结果详见「责任管治」章节;
我们秉承可持续发展的ESG管理方针,将ESG风险和机遇纳入公司经营战略中,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安全和健康的产品,为雇员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科学实用的培养计划,推动建设透明正规的环境友好型供应链和积极健康的行业环境。
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水平,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以及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予以监督,为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重要保障。我们通过股东大会、投资者来电、投资者邮箱、上证 E 互动等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提升公司与股东、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建立公开透明的投资者关系,重视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并将努力回报投资者。
我们积极建立多元化的沟通机制,主动与各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对于我们可持续绩效与未来发展策略的意见及建议。
2020年,我们通过以下步骤开展实质性评估,确定了重要ESG议题,并以此指导本集团的ESG工作:
步骤一:依据《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要求,结合本集团的实际业务与行业特点,识别出与本集团相关的ESG议题;
步骤二:通过线上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重要的内外部利益相关方对各ESG议题重要程度的意见和对我们ESG工作的建议。针对问卷调研的结果,从「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和「对利益相关方的影响」两个维度进行分析,形成实质性评估矩阵;
步骤三:本集团高级管理层及ESG工作小组对实质性评估矩阵进行审阅,结合专家的意见,确定各议题的重要程度,并向董事会汇报。
2021年,本集团高级管理层再次对2020年的实质性评估结果进行讨论,考虑到公司业务和运营环境无重大变更,故继续沿用2020年的实质性评估结果:
我们秉承诚实守信的原则,竭力提供准确的消费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可以信赖的服务环境。我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产品投诉》管理规程,规定投诉登记、评价、调查和处理的程序,使客户反馈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提高客户满意度。于本汇报期内,本集团未收到关于产品及/或服务的投诉。
●质量管理部门针对投诉开展调查,必要时制定并批准相关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方案,协助销售部门对客户进行答复,必要时向主管药监部门汇报;
●销售部门协助质量管理部对投诉进行调查,提出并执行销售业务方面的措施方案,与客户沟通,对投诉进行答复;
我们非常重视患者的用药安全,注重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上报,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报告与监测的管理规定,建立了监测和报告流程,主动监测不良反应,并及时上报国家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知识产权管理是制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集团一直以来对创新药物和科研成果积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禁止任何形式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我们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将知识产权管理贯穿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为管理方针,建立了全程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中避免侵权、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确立了知识产权长、短期工作目标,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通过执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手册》、《知识产权文件控制程序》等相关制度文件,本集团明晰了各部门的职责,并定期针对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检查、分析、评价,持续完善本集团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于本汇报期内,本集团新申请了25项发明专利,并获得国内3项发明专利的授权。截至本汇报期末,本集团累计申请发明专利133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36项。
我们依法进行标签管理和广告宣传,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品牌形象。我们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包装材料的设计、变更》,用于规范新产品投产或已有上市产品增加新包装时的包装材料的设计和变更,做到产品的包装符合产品的特性、市场的需求、生产工艺的条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标签、说明书及包装盒的设计稿包括产品规格、包装规格、尺寸要求、材质要求、外观要求和产品包装安全要求等具体内容,均由市场部、制造部、物流部、质量管理部和质量受权人进行审核批准。
我们严格遵守反贪污、反勒索、反欺诈及反洗钱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等。我们不断加强企业内控和监督机制,始终诚信经营,严格遵守公平竞争规则。根据《员工手册》及《关于反商业贿赂的规定》,我们要求员工在职期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本集团制定的所有廉洁自律相关管理规定,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等原则,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对于涉嫌犯罪的人员,我们及时向相关部门检举和报告。于本汇报期内,本集团未发生贪污诉讼案件。我们亦致力于加强供应链的廉洁管理,在与经销商、推广代理商开展业务时,在相关经销协议和推广协议中,对反商业贿赂条款进行明确约定,承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营造公平交易和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我们对新增供应商和客户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我们制定了《关于反商业贿赂的规定》,在选择合作对象时,积极关注该企业在反、反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等合规方面的内部管理、合规承诺等事宜,并在合同中强化廉洁管理,要求合同双方在开展业务活动时须遵守反、反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法规。
内审内控部作为预防商业贿赂的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关反商业贿赂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公司内部进行宣贯,并根据政策变化更新集团相关规章制度,安排本集团各部门进行相关内容学习,并在日常业务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此外,内审内控部还对重要岗位人员是否按该规定廉洁从业进行监督与管理,切实推进商业活动中的反和反贿赂工作。
我们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识别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