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关于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时产3吨发酵豆粕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13 09:09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浏览次数:-次【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时产3吨发酵豆粕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时产3吨发酵豆粕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附 件:1、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时产3吨发酵豆粕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公示).doc..pdf;
2、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时产3吨发酵豆粕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注:1、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时产3吨发酵豆粕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曾由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受理并完成技术评估,后因建设单位提请了撤回申请,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已终止审核程序。根据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移交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时产3吨发酵豆粕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相关工作的函》,该项目的后续受理、审批工作由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实施,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审批前相关资料已经移交我局。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建设单位确认,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报告书》,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在云浮市新兴县东成镇东瑶十里深塘山新建“时产3吨发酵豆粕生产车间建设项目”(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22°42′14.01、E112°17′02.38)。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以兽用生物制品、兽用药物制剂、饲料添加剂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单位利用集团公司提供的空置厂房进行改建,添加生产设备及辅助配套设施后,建成一条时产3吨发酵豆粕的生产线,可实现年生产发酵豆粕18000t。项目占地面积3989.8m2,总建筑面积4166.66m2。
施工期:建设项目建设施工期间,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有施工噪声、粉尘、扬尘、建筑固体废物及施工污水等。(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保持一定的洒水强度防止施工扬尘,加强土渣的运输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并采取措施防止土渣散落,进出工地前运输车辆需经水冲洗。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日期和时间段,严禁高噪声设备在规定作息时间作业,施工期夜间连续施工必须取得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合理安排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住宅,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采取临时隔声围护结构,减轻噪声影响,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应安排在远离住宅区一侧。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3)水污染防治措施:完善工程设计与施工过程,减少污水产生量并严格按规定排放。施工过程中,设置临时沉淀池拦截沙土,完工后推平绿化。加强施工管理,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施工中的废水、废料排入河流等以致污染水体。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喷淋塔废水,喷淋塔废水暂存于集水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采用槽罐车运输到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成工业园厂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不排入附近水体廻龙河。大气环境:本项目拟在投料口、配料仓、冷却工序、待粉碎仓,粉碎机、成品仓、包装机等产尘点各设置一套脉冲除尘器,其中,投料、包装工序粉尘经脉冲除尘器收集后尾气在车间内排放,其他工序粉尘经经脉冲除尘器收集后排入沉降室,最终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先经“沙克龙除尘器”除尘处理后,尾气与收集的发酵废气一起经“沉降室+碱液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净化设备”进一步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生物质热风炉燃烧废气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声环境: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噪声通过减振、降噪、消声等措施。固体废物:建设单位拟对本项目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其中:除尘器回收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砂石杂质、铁性杂质、生物质热风炉炉渣灰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站;质检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我局已对本项目报告表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2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