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向澎湃新闻()发来《民权县关于“11.24超限站超限车主服农药事件”问题的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该县对有失职和出站拦截超限车辆的民权县罗庄超限站副大队长张晓鹏等7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及相关责任的民权县公路局党委委员、副主任科员陈玉彬等19人分别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
12月24日,河南永城籍货车车主张高兴夫妻在民权县罗庄超限站喝农药,张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张妻侯燕已经出院。事发前59天(9月27日),张高兴的货车因超载被超限站扣留,超限站要求卸货处理,但因拉的是电煤,卸货的话封条毁坏发电厂拒绝收货,张高兴一直不愿卸货,直到悲剧发生。
有说法称,张高兴得知超限站大队长段长江在民权临县宁陵酒驾被查,举报到相关部门,导致段长江被停职,得罪了后者。对此,处理意见表示,段长江酒驾问题属实,已由事发地宁陵县法院受理。张高兴没有向民权纠风部门反映段长江酒驾一事。段长江在张高兴服毒前1个月,并未被停职,而是正常上班。
处理意见表示,对张高兴的货车在超限站内起火问题,民权门正商请上级有关部门和技术鉴定机构,对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研判中。
处理意见称,责成民权县公路局、交通运输局向民权县人民政府写出深刻检查;责成民权县公路局、交通运输局开展执法部门大整顿活动,总结教训,深刻剖析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治超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