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集团粉体材料有限公司含镍废料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应当通过网络平台、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的信息如下:
(1)《金川集团粉体材料有限公司含镍废料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为:。
(2)公众可直接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项目联系人去单位查阅《金川集团粉体材料有限公司含镍废料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同时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本次公众参与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21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