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广大考生报考税务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为方便考生报考,现将税务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报考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有关报考要求和税务机关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和备注栏有关信息。对于招考职位信息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考简章》中“咨询电话”栏注明的电话进行咨询。
二、招考职位中,资格条件要求为“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仅限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一般应在2024年1月1日至招录机关通知报到之日之间。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可以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为“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
拥有多个学历或书的人员在报名时,只能填写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及对应书的信息,多个学历或书间的学历或学位信息不能交叉使用。
四、报考人员须如实、完整、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或按招录机关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报考时未按要求填报有关信息或提供补充材料,导致影响资格审查的,审查将不予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一)报考人员学习经历须从小学阶段填起,并注明各阶段学习经历的起止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位类别(如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等)、学习类型(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等)、学习性质(如全日制、非全日制等)。上述信息均以所获学历、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为准。
(二)报考人员各阶段工作经历须连续、完整填写,并注明起止年月(时间应前后衔接,不得有中断、空缺,待业经历不得省略)、工作单位、职务、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对于没有工作经历的待业人员,应注明起止年月、档案存放机构、户籍所在地(具体到派出所)、居住地(具体到街道或居委会)。
(三)报考人员须在“奖惩情况”栏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包括曾得到奖惩的名称、奖惩年月、给予单位等信息。其中,奖励应填写具备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奖励项目,无书面证明材料的奖励项目请勿填写。惩处情况未说明的,视同报考人员承诺未受到过惩处。
(四)报考人员须在“家庭信息”栏如实填写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工作填写个体经营、务农或待业的,须同时注明户籍及实际居住地址。对于已经退休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退休)”;对于已经去世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去世)”。
(五)关于要求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职位。报考此类职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服务基层项目合同约定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本人确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间无借调经历”,如有借调经历的,还须如实注明借调起止年月、借调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报考此类职位的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请在“备注”栏注明:“本人在军队服役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六)招考职位对英语水平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在“外语水平”栏内详细注明英语水平等级和分数。
(七)招考职位对计算机等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职业资格条件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在“备注”栏注明本人相关情况。
(八)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报名时须将毕业证书、书影印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招录机关审核。
(九)报考人员请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接收招录机关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造成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同时,税务系统各招录机关也将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报名考试录用相关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
(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全过程,对于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招录机关将在面试资格复审、录用考察、公示、备案以及录用后试用期等各阶段进行比对查核。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提供情况不实等违规行为的,或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存在较大差异的,招录机关将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终止录用程序。对于已经录用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关于招考专业。根据2024年度税务系统考录公务员职位需求编制的专业参考目录(见下表),包含了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所需的相关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本表范围内的一般不接受报考,使用经教育部批准的院校自主设置(特设)专业报考或尝试使用个别相近专业报考的,须如实填写本人所学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并在“学科成绩”栏目内完整填报该专业研究方向和所有课程名称及成绩,由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实际情况及本单位人才需求,综合进行资格审查。
专业学位硕士所学专业名称在表中的,可以按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如“会计硕士”,可按“会计学”报考“工商管理类”职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同时属于不同专业类别的,相关专业类别职位均可报考。如“经济统计学”专业,既可报考“经济学类”职位,也可报考“统计学类”职位。
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商务经济学,能源经济,劳动经济学,经济工程,数字经济,理论经济学,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海洋经济学,环境经济,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
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金融数学,信用管理,经济与金融,精算学,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金融审计
法学,知识产权,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学,知识产权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法律,纪检监察,经济犯罪侦查
学与行政学,国际,外交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学、经济学与哲学[注:该专业名称为“学、经济学与哲学”],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国际文化交流,欧洲事务与欧洲关系,东亚事务与东亚关系,国际事务,学理论,中外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主义运动,中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国际关系,国际经济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党历史,思想教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主义运动,中国史与中国党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公安学,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边防指挥,消防指挥,警卫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技术侦查学,海警执法,公安工作,移民管理,出入境管理,警务,铁路警务
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认知科学与技术,教育法学,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科学与技术教育
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应用语言学,秘书学,中国语言文化,对外汉语,中国学,文秘教育,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语言与文化,数字人文
新闻传播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出版,时尚传播,国际新闻与传播,会展,新媒体与信息网络,媒体创意,新闻与传播,出版,广播电视新闻学
历史学,考古学,世界史,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文化遗产,科学史,世界历史,博物馆学,史学理论及史学史,考古学及博物馆学,历史地理学,历史文献学(含∶敦煌学、古文字学),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史
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数据计算及应用,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核物理,声学,量子信息科学,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光学工程,无线电物理,系统科学与工程
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能源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测量学与技术,资源化学
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地理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生态学,整合科学,神经科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资源科学,生物安全,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生物信息技术,医学信息学,生物学,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水生生物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物理学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儿童发展科学,犯罪心理学,航空航天心理学,计量心理学,临床认知神经科学,学校心理学,健康心理学
机械,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工程机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制造工程,体育装备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微机电系统工程,机电技术教育,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智能制造工程,智能车辆工程,仿生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兵器工程,工业设计工程,智能制造技术,机器人工程,增材制造工程,智能交互设计,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精密仪器,智能感知工程,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仪器科学与技术
材料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冶金工程,稀土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焊接技术与工程,功能材料,生物功能材料,纳米材料与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冶金物理化学,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成型工程,智能材料与结构,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生物材料
能源动力,能源与动力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能源工程及自动化,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能源与资源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风能与动力工程,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